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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公司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原油进口合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中石化签巴西石油进口合同 
国开行融资推动中巴石油贸易合作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安蓓、张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日宣布,中石化已于近日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从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进口量达300万至500万吨的原油进口合同。此外,中石化、国家开发银行还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就石油贸易、融资支持等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中石化表示,原油进口合同由中石化子公司联合石化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油价将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

    根据中石化、国开行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国开行将以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与中石化之间的石油贸易合作为基础,探讨融资模式,以支持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在石油勘探、开采和炼化等领域的资本性投资,贷款将主要由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向中国的石油出口收入来偿还;国开行将支持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从中国进口液化天然气站、钻井平台和运输船等设备,实施巴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有消息称,这笔融资的数量为50亿至100亿美元。

    根据谅解备忘录,三方将在两国政府的合作框架下,按照“政府指导、商业运作、规划先行、逐步扩大、互利共赢、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融资和石油贸易等领域的合作。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与中石化之间的原油贸易量将从2008年的平均300万吨,在2010年底前提高到平均1000万至1250万吨,远期年石油贸易量达到3000万吨。

    中国与巴西石油合作潜力巨大。近年来,巴西陆续发现几个特大型海上油田,逐步成为世界重要的石油出口国之一。

    谅解备忘录称,将深化中国和巴西在油田区块开发领域的合作。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将积极考虑与中石化及其他中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巴西石油区块,加强双方上中下游一体化合作。中巴双方将扩大和开展石油工程服务、炼化工程和物资装备采购领域的合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近日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签署长期原油贸易、中俄输油管道建设运营两份协议。国开行分别与两家俄公司签署了贷款协议。根据此前签署的框架协议,贷款总额高达250亿美元。

    根据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公布的消息,该公司还与中石油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未来将可能向中方出口200万至300万吨原油。中石油集团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确认了签署谅解备忘录的消息。

    中石化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国际油价较低的情况下,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获得低价稳定的油源。作为中国最大的炼油商,中石化进口原油占其原油加工总量的比例超过70%。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说,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通过签署贷款协议换取石油资源的稳定供应,是石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双赢选择。

    她说,当前国际油价处于低位,国际市场需求低迷,有利于买方和卖方作出理性的选择。在金融危机下,石油出口国存在着保持石油出口换取经济发展资金的要求;而我国作为石油消费大国,加强能源供应,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对于能源供应安全至关重要。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国际油价长期看仍将走高,当前我国应抓紧利用短期低油价的时间窗口,将短期的机会转变成长期的资源基础。

    中石油相关人士指出,应避免以贷款购买石油的错误理解。他告诉新华社记者,中石油与俄罗斯公司签署的长期原油贸易协定按市场定价。

    根据中石化、国开行和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三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将合作共识向各自政府汇报,两国政府将就此签订政府间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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