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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21日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0日说,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青藏高原实施的又一项重点生态工程,意义重大。

    这位负责人说,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冰川最发育、湖泊面积最大、河流发育最多的地区,是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调节器,是维系高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周边地区生态平衡的重要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但是,西藏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有研究表明,1961—2007年,西藏地区年平均气温每10年以0.32℃的速率上升,明显高于全国和全球的增温率,这诱发了草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一系列问题。

    为保护和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确定了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支撑保障三大类十项工程。生态保护方面共包括五项工程:一是天然草地保护工程,实施退牧还草和鼠虫毒草害治理;二是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工程;四是重要湿地保护工程;五是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生态建设方面共包括四项工程:一是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二是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三是防沙治沙工程;四是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在支撑保障方面,实施生态安全屏障监测体系工程,建设地面生态监测站和地面观测点。

    通过实施上述三大类十项工程,将实现《规划》的目标:到2030年,西藏自治区的退化草地和草原鼠害基本得到治理,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大幅度提高,大江大河源头区、重要湖泊、湿地、河谷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传统能源替代,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呈现协调发展态势。

    《规划》的实施,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农业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规划》所需投资,根据工程建设性质多渠道筹集,国家在加大现有渠道投入力度的同时,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朱剑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答记者问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记者就《规划》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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