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陕西渭河上游地区排污超标需向下游地区付费补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2月25日电(记者陈钢)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将于今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规定,渭河上游地区排污超标需向下游地区付费补偿。

    渭河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陕西段长502公里,占全长的60%左右。渭河流域聚集着陕西省60%的人口、56%的耕地、72%的灌溉面积和8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近年来,渭河污染问题虽经长期治理,但仍未根本改变,再次加大对渭河污染治理的力度,是陕西省政府制定出台《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的主要目标之一。

    根据这个办法,陕西省环保厅将对渭河流域各城市制定水质控制目标,以监测结果评价各市的污染治理成效。陕西省环保厅厅长何发理说,一旦上游城市排入渭河的水质对下游水质造成污染,陕西省环保厅将根据超排数量计算补偿费用,并直接交由省财政厅划拨进下游城市财政账户,当作给下游城市的水污染补偿费,具体补偿数额以及计算方法正在制定中。

    据何发理介绍,为使监测数据更加准确,今年7月起,在实施水质自动监测的基础上,环保部门还将对渭河定期进行人工监测。

 
 
 相关链接
· 陕西“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1.5亿治理渭河污染
· 陕西省划定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和禁采区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