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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下发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李菲)记者从8日在京举行的“三八妇女节”反拐宣传活动中了解到,今年1月,中央综治办会同公安部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纳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治安综治考核评比之中,并制定下发了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介绍,自2007年12月《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出台以来,各地根据反拐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了相应的反拐工作机制,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陈士渠说,公安部等29部委近日联合下发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实施细则》。此前,作为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公安部还正式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反拐工作的深入开展,初步形成了公安机关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反拐工作格局。

    此次举办的宣传活动,以“关爱妇女,反对拐卖”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我国反拐工作概况和防拐常识,增强社会各界尤其是妇女防范拐卖犯罪的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反拐工作,以减少拐卖妇女犯罪,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由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主办。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举行招待会庆祝"三八"妇女节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李菲)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外妇女招待会,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9周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招待会上向中国各族各界妇女以及世界各国妇女朋友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她在致辞中说,中国妇女和妇联组织将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妇女儿童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问题的解决有新的突破。

    全国妇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权益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李菲)记者日前从全国妇联了解到,为切实解决流动人口中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全国妇联采取了多种措施:

    ――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参加各级人大的执法检查;

    ――针对女性人群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促使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在女性流动人口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她们运用法律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及卖淫嫖娼活动,安置被解救的妇女;

    ――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加大个案的协调解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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