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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省“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作出较大调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3月13日电(记者张道生)2009年浙江省对“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作出了较大调整,其中第一次对早稻生产实行订单奖励。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浙江省粮食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2009年浙江省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省财政预算比上一年增加近1亿元,增幅近40%。其中对早稻生产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确保早稻种植面积在2008年248.83万亩的基础上实现平稳增长。

    2009年浙江省提前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早稻最低收购价定为每100斤88元,比去年提高了11元。其中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的种粮农户省财政将给予奖励,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每50公斤奖励20元,一般农户奖励10元。

    除资金上给予奖励外,2009年浙江省粮食部门还将探索“订单粮食”预购定金风险防范机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预购定金发放范围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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