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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31日签署《中欧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布鲁塞尔3月31日电(记者 刘黎)中国与欧盟31日在布鲁塞尔签署了关于《中欧海运协定》适用于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的修改议定书。这一议定书的签署标志着《中欧海运协定》欧盟一方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27个成员国。

    31日,在欧盟运输部长理事会召开之际,中国交通运输部长李盛霖在欧盟总部与欧盟轮值主席国捷克内务部长伊万·朗格尔、欧盟委员会负责运输事务的副主席安东尼奥·塔加尼共同签署了上述议定书。

    李盛霖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欧双方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双方高度重视双边海运关系。2002年《中欧海运协定》签署以来,双方在海运领域成功开展了合作。当前,随着金融危机的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的减速,国际海运业普遍受到沉重打击,中欧之间的海运贸易也同样未能幸免。面对当前国际海运形势的变化,中方愿与欧方一道,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应对危机与挑战,为双边贸易提供稳定可靠的海上运输保障。

    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加入欧盟。为使这两个国家加入《中欧海运协定》,中欧双方参照2005年签订修改议定书以便将欧盟一方协定适用范围扩大为25个成员国的做法,草拟了第二个《中欧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双方于2008年2月在北京草签了该议定书。

    中欧双方互为重要贸易伙伴。根据中国方面的统计数据,过去3年里,中欧贸易额保持20%以上的年增长速度,中欧贸易货物90%以上通过海运完成。去年中国对欧盟集装箱出口量为590万标箱,占世界对欧盟集装箱出口量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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