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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将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朱立毅)根据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国将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方便群众就医。

    根据《意见》,我国将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

    在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我国将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同时将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此外,我国还将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并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意见》还指出,我国将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并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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