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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牵头组团为港珠澳大桥包销220亿元贷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香港4月14日电(记者苏晓)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14日在港表示,港珠澳大桥主桥项目的融资问题已圆满解决,中国银行作为该项目贷款的牵头银行,将组建银团为项目提供220亿元人民币融资。

    香港特区政府当日联同广东省政府、澳门特区政府以及中国银行在港举行“港珠澳大桥融资安排简介会”。根据安排,中国银行承诺组建银团包销220亿元人民币贷款,贷款利率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利率水平将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向下浮动10%,即现时法规下市场上最优惠利率。贷款年期为35年,自大桥营运时开始还款,若其后成本有变化,可在一定限度内加大贷款总额和延长贷款期。中国银行将确保在未来的银团组建过程中,港澳银行和内地银行有同等加入银团的机会。

    作为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召集人,郑汝桦表示,除以大桥收费权作质押外,贷款牵头银行承诺三地政府总体上无须为贷款作出担保。郑汝桦预计今年底以前将商讨完成借贷法律文件。

    郑汝桦表示,港珠澳大桥主桥的融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标志工程将迈向新的里程。粤港澳三方会继续努力,确保港珠澳大桥年内动工。

    据介绍,内地与港、澳特区2008年8月同意为大桥主桥建设共同提供资本金,中央政府和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出资157.3亿元人民币,占大桥主体建设费的约42%,其中,内地的资本金合共70亿元人民币,香港出资67.5亿元人民币,澳门出资19.8亿元人民币,其余数额则通过贷款筹集。

    今年1月,香港特区、广东省和澳门特区政府通过在内地公开招标,并在财务顾问的协助下,于3月挑选了中国银行作为港珠澳大桥主桥的贷款牵头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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