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江苏省:2009年将全面推广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4月20日电(记者 朱旭东)记者从江苏省医保中心获悉,江苏今年将全面推广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在对大重病患者正常的医保费用报销之后,根据医保基金结余情况给予二次补偿,从而建立减轻大重病患者看病负担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江苏目前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34万人,参保率超过90%。全省大多数统筹地区实行了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普通病种医疗费用补偿,参保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补偿比例为50%至70%,对特困、残疾等人员的补偿比例最高达到90%。

    目前,苏州、盐城、连云港、南通等地已经开始试行医保二次补偿机制。镇江居民医保试点的“二次结报”比例为:在居民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基础上再补报20%,通过二次结报,人均住院费用结报率提高到62.52%,个人得到的最高补偿额为9.6万元。

    江苏将进一步扩大居民医保的覆盖面,所有非从业的居民和全部大学生也将纳入这个范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今年秋,全省区域内160多万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将参加居民医保。

 
 
 相关链接
· 尹蔚民: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做好6方面工作
· 两部委通知2009年全国所有城市必须启动居民医保
· 教育部就"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试点"答记者问
· 湖南省在校大学生将于09年秋季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