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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培训机构套取补贴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4月27日电(李兴文、潘晓菁)最近出台的《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明确,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处所套取培训补贴数额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江西是劳务输出大省,2008年,江西省外出务工人员达到680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一批农民工陆续从沿海返乡,今年江西的就业形势更为严峻。江西省副省长熊盛文介绍说,江西目前还有32万返乡农民工仍未实现就业。

    调查表明,缺乏一技之长是造成劳动者就业难的重要因素。为此,新近出台的《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进城或者返乡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等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培训机构由有关部门采取招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确定。

    《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明确,培训机构应当为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人员提供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合格率和受培训人员就业率。就业培训质量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为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服务。

    培训机构采取虚报培训人数或者培训时间等手段套取政府补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对其处以罚款,被处罚的培训机构5年内不得参加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指标。

    《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同时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与培训机构串通、或者因审核不严,导致培训机构得以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主管部门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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