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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制定并公布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周婷玉)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患者转运过程中传播,卫生部制定并公布了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转运方案指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转运方案要求,急救中心(站)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采取洗消措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

    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根据转运方案,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医务人员、司机要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医务人员、司机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非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负压救护车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

    转运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必须返回急救中心(站)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转运方案还详细介绍了转运流程,穿戴及脱防护物品流程,医务人员、司机清洁消毒以及救护车清洁消毒流程。

 
 
 相关链接
· 卫生部通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信息(5月9日)
· 卫生部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试行版)》
· 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最新数字(截至5月9日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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