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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下放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王宇、姚均芳)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外汇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将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审批权限从外汇局下放至分局。《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这些审批权限主要包括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以及证券项下部分市场退出类等十项业务。

    外汇局称,审批权限下放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照“权责明确、配置科学、风险可控、便利主体”的原则,制定完善操作程序和政策标准,加大对有关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力度。外汇局要求,各分局可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按照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对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外汇局指出,进一步下放外汇业务审批权限,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经济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审批权限的下放,将有助于便利企业办理业务,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政策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各级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完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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