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5月14日电(记者周芙蓉)为寻找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有效途径,贵州省积极探索农村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结合机制,旨在通过各级环保和扶贫部门的统筹协作,探索农村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相结合的推广模式或机制。
记者从贵州省扶贫办了解到,贵州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于2007年起在罗甸县董当乡大井村、榕江县三江水族乡乔尤村、普安县江西坡镇白石村和纳雍县寨乐乡庐山村作为示范点实施。各示范点整合各部门资金600多万元用于农技培训、农房改造、自来水进户工程、排污沟、圈舍改造、沼气池建设、修建垃圾焚烧池、农村社区道路硬化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当地的生态、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贵州农村环境污染日渐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能够让村民充分认识自己身边的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到发展项目中,提升环保意识,积极引导农民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过程中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以最小的环境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