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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15个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5月21日电(记者周英峰)记者21日从全国海关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关总署今年将在全国海关中选择业务量较大的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江门等15个海关开展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

    据介绍,与以往通关模式相比,“分类通关”是对低风险货物的报关单证由计算机快速审核,而对高风险货物的报关单证则由海关实施重点审核和查验。海关通关作业方式由“纸面人工为主、逐票审核”向“电子自动为主、重点审核”转变。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国际市场需求继续萎缩,全球通货紧缩趋势明显,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仍面临着巨大的下行压力,广大进出口企业经营比较困难。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指出,在这个关键时期,我国海关果断扩大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大幅度提高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将为我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巩固和扩大国际市场提供有力的支持,是海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2007年12月27日,上海海关率先试点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从试点情况看,实施计算机自动审核或人工审核快速验放的货物,海关单证作业速度提升一倍。目前,上述通关作业占所有试点范围报关单的86%以上,大幅提升了整体出口通关速度。相对于改革前,上海海关的平均通关速度提高30%以上,分类通关的优势和效益充分显现。

    海关总署指出,通过实施分类通关,加强对重点报关单的审核,对低风险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审核验放,这将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有效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同时,大量单证由计算机自动处理,在客观上有效减少人为干预,将为规范统一执法创造条件。

    另外,实施分类通关改革,以前被单证作业束缚的部分人力将解放出来,充实到实际监管岗位,这将从提高审单质量和加强实际监管两个方面,促进和保障应收尽收。2008年,上海海关出口立案2337起,案值共计7.62亿元人民币,涉及税款1851.8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3.8%、44.2%和84.38%。

    据了解,今年适当时候,海关总署还将在上海、黄埔海关开展进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工作。

 
 
 相关链接
· 海关总署:分类通关改革实现企业与海关“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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