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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高校毕业生选聘"村官"2万名 要严把入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中央确定今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为2万名
中组部要求选聘大学生“村官”要符合农村基层需要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记者谭浩)目前,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正在全国进行。为确保选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指出,中央确定今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即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为2万名,各地在选聘过程中要严把入口,不得随意减少选聘程序,放宽资格条件,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0%以上,中部和西部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通知要求,各地在选聘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工作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实际需要,注重选聘组织能力强、创业意识强、奉献精神强,具备农业科技、农业生产、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社会管理、法律援助等方面专业和特长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省区市一级在制定选聘条件时,要事先做好需求调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确保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农村需求,受到群众欢迎。

    通知指出,中央确定的今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即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为2万名,各地具体名额按照2008年底各省区市行政村数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比例分配。选聘工作结束后,中组部、财政部将根据下达给各省区市的选聘名额,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各地超出分配名额自行选聘的,其工作生活补贴等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支付。要严格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不得拖欠,不得增加乡村负担。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有关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偿还、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要切实为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提供条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并结合他们的专业特长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对每一名大学生“村官”都要确定乡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农村情况,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实际能力。要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服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从2008年开始,选聘工作连续开展五年,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认为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增强他们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两年内实现全国乡村网络基本覆盖。详细>>>

习近平在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上强调
努力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1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这是习近平与大学生“村官”代表亲切握手。新华社记者 高洁 摄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今天主持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大学生“村官”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党政机关培养和储备来自工农一线后备人才的重要来源。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大学生“村官”的重要批示,切实关心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成才,着力构建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详细>>>

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中组部负责人就制定下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 谭浩)近日,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意见》)。中组部负责人就《长效机制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长效机制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去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参与,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普遍欢迎。总的看,选聘工作进展顺利、效果很好。中央领导同志对选聘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既注重对大学生“村官”的激励保障,又要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真正成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这次12个部门共同制定出台这个《长效机制意见》,就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选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选聘工作的长效机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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