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5月22日电(记者 浦超)近年来,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发挥货币政策作用,加大信贷投入,积极支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发展。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运用窗口指导方式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专项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坚持“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部门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有市场、有效益、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在认真总结小额信贷扶贫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的贷款管理模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
另外,人民银行系统上下联动,为银行、中小企业以及信用担保机构搭建融资交流平台,每年牵头开展各类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对接会、银企洽谈会、产品推荐会等若干次。2008年,在云南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困难之际,昆明中心支行与云南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及时开展银行业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活动,并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大力组织各个层次的融资对接会,促进了银企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县域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截至2008年末,云南人口较少民族主要聚居的怒江、德宏、临沧、普洱、西双版纳、保山、丽江、大理、迪庆等九个州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062.6亿元,同比增长12.22%,其中所辖31个人口较少民族县贷款余额为551.44亿元,占九个州市贷款余额的51.9%,比上年末提高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