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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重塑·活力——我国乡镇机构改革深入推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新华社记者赵超、卫敏丽)  2004年3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乡镇机构改革任务,黑龙江等4省先行试点;200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乡镇机构改革由试点转入全面推开阶段。

    5年时间,我国已有近2万个乡镇进行了机构改革,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乡镇机构改革让广大农村焕发了活力,使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变革:从机构精简到机制创新

    浙江省庆元县屏都镇行政服务中心建成以来,来往群众络绎不绝,而且来得快,去得也快。中心主任陈涛说,大厅里设有党政综合办、农村工作指导中心、社会保障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和工业发展服务中心,推行“集中式办公、超市式服务”,老百姓要办的事,几乎都能办理。

    在乡镇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浙江省推行乡镇机构精简的主要做法之一,也是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要改革,就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各地在改革过程中,普遍对乡镇原有机构进行了整合,精简了党政机构。改革后,大多数地方一般设置3至5个综合性办公室,还有极少数地方不设机构,只设若干岗位。

    乡镇党政机构精简改革试点中,各地不断涌现出新的思路和做法:

    ――浙江省各乡镇将机构设置为“五办”,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黑龙江省兰西县各乡镇不设机构,只设党委秘书、组织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团委书记、妇女主任、人事助理、民政助理等13个岗位。

    ――重庆市秀山县平凯镇打破机构设置、人员身份的界限,创建“5+1”工作模式,即设置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农业社会事务、安全稳定、机关党建5个工作组和1个考核督查组。

    与党政机构精简同步的是精干领导班子与行政人员的精简。改革后,安徽省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由10人至15人精简为6人至8人,黑龙江省由9人至11人统一精简为5人,一些地方还实行了党政一把手“一肩挑”。

    与此同时,乡镇事业站所的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变革,大部分地方将传统的“七站八所”整合为3至6个综合性服务中心,人员也随之减少。

    通过机构精简与体制创新,越来越多的乡镇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全面推行乡镇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办事依据,简化办事程序,明晰了岗位职责,提高了工作效能。

    重塑:从“管理农民”到“服务农民”

    提起玉米种植示范,甘肃省静宁县雷大乡屈岔村村民何文科总是乐滋滋地对人说:“覆膜玉米种植,使我一年成为村里的产粮大户。”2007年,何文科家耕种的地块被规划在全乡旱作农业示范点区域内,在驻村干部和村支书的动员引导下,他将全家的承包地种植了全膜双垄集雨沟播玉米,一年收获的粮食相当于过去5年产量的总和。

    雷大乡干部在乡镇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工作中体会到,要使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乡镇干部必须为群众干出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在全国,各试点地区把乡镇功能定位、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重点,进行了积极探索,普遍将乡镇职能定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个方面。

    变“管理农民”为“服务农民”,对乡镇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浙江省庆元县,乡镇干部必须选择与本地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科目参加培训考试,获得“乡镇干部技能证书”,否则就会被群众“撸”下来。江西省瑞金市黄柏乡开通“和谐110”,全天候接受群众投诉、求助及意见建议,每天至少安排1名乡领导、2名以上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随时接受群众求助……

    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全国各地乡镇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办事代理制、巡回服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活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树成行,田成方,旱作农业绕山梁;果飘香,路宽广,政府职能转变新气象;家和村和建设新家乡,咱们村民就是有力量。” 甘肃省静宁县雷大乡的一位农民这样赞颂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家乡的新变化。

    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背景下进行的,要求对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进行相应的调整。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上层建筑变革的重要内容。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必须与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配套,处理好与各项改革的衔接,做到有序推进。

    乡镇机构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许多地方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权责一致和事权财权相匹配的要求,对县乡权限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理顺了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减少了推诿扯皮,提高了行政效能,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各地普遍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和农村医疗救助网络建设,强力启动乡镇教育、卫生、广电等事业单位改革。在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化解教育债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农村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民生工程方面的投入也得到了保障。

    我国正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涉及3.4万多个乡镇

    在部分地区进行了5年试点后,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预计这一涉及3.4万多个乡镇的改革任务将于2012年基本完成。

    5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乡镇机构改革一手抓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一手抓试点,大胆探索,积累经验。改革试点取得了重要成果。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乡镇机构改革由试点转入全面推开阶段。详细>>>

人民日报评论员:乡镇机构改革 夯实根基战略举措

    农业安,则民心安;农村稳,则社会稳;农民富,则国家富。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凸显出鲜明的时代特点。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乡镇机构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起新型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乡村治理结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详细>>>

九亿农民得实惠——我国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 卫敏丽 李兴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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