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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务工农民工子女可参保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厦门5月28日电(记者 项开来)厦门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日表示,厦门市未成年人申请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7月1日起就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凡是在厦门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均可以参保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与本地未成年人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

    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明确,对于在厦门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只要其母亲或父亲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其子女即可参保,和厦门本地孩子享受同样待遇。

    厦门市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就医的门诊费报销比例,1000元以下报销35%,1000元到5000元的报销45%,5000元到10000元的报销55%,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7万元的报销65%。对连续参保的未成年人,其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满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高可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为个人每年缴纳50元,财政每年补贴190元。

    截至2008年底,厦门市35万未成年人中,参保人数为27.26万,参保率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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