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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再降5个百分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6月17日电(记者褚晓亮)记者从吉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吉林省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吉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去年降低标准基础上,将一律再降5个百分点。

    据了解,在此次降低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23个部门的59项收费,涉及到城市燃气检测项目收费、信息咨询服务费、职称承办手续费、求职登记费、职业技能培训费等。降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包括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等21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涉及到消防产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49个项目。

    近年来,吉林省展开"清费"行动,不断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减少和降低一批收费项目。2008年,吉林省即做出决定,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标准一律降低5个百分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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