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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记者19日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获悉,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财政部和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中关于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社保基金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缺口的实际行动,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机构,奉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投资理念。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并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转持政策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三年禁售期,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将在年内建成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樊曦)在日前举行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伟表示,为了实现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实时动态监管,国资委将在年内完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动态监测系统的开发工作,并争取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据了解,该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国资委对国有股流转情况的实时掌握,确保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目前,随着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中央企业的优质资产大部分已进入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的运营模式正逐步从国有企业向公司制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演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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