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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4亿国有股将注入社保基金——转持利好股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22日   来源:人民日报

 朱慧卿 绘。人民日报 发

     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19日联合发布公告,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除了充实社保基金,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一重大意义外,国有股划转政策还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充实社保基金,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做准备

    根据四部门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2006年6月19日,中工国际成为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家进行IPO的公司,从它开始,直至去年9月16日上市的华昌化工,中国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认为,上市公司国有股的10%划转社保基金,这符合做大社保基金、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思路,方向是对的。但从长远来看,这一规定还有待细化与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此次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将使得更多资金充实社保资金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保体系建设,这将间接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分析认为,此举也是为应对未来老龄化社会做准备。

    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除了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一重大意义外,多位分析人士认为国有股划转政策还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从减持到转持,一字之差,对股市有不小的意义。”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胡云超认为:从短期看,对市场的供求关系而言,它锁定了一部分国有股,使大小非减持压力减小,对市场会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此外,与一般的证券类基金相比,社保基金更注重长期收益,而不太注重短期收益,它也没有短期评估的压力,因此,会比其它基金更稳定。从中长期看,这样的股东对上市公司也是有利的。

    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解学成对记者表示,2010年A股仍将面临限售股解禁的一个高峰期,包括股改限售股份、新股发行限售股份在内的压力仍将存在,此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的部分国有股禁售期再延长3年,将对资本市场产生积极作用。

    东兴证券研究员银国宏认为,虽然长期看按发行规模10%计算的国有股可能会逐步被社保基金减持,但此次政策的出台,给资本市场明确了短期内不会减持和减持上限是多少的问题,进一步平衡了市场的预期。

    社保基金将成市场重要力量

    从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角度来看,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后,可能使社保基金成为市场中的一大机构资金力量,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截至今年4月30日,社保基金共出现在60家A股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共持有市值超过40亿元。社保基金今年一季度的重仓股数量、持仓市值均有明显增加,增仓迹象非常明显。这也显示出在2009年中国股市的复苏过程中,社保基金起了积极作用。

    有市场人士表示,延长社保基金接手转持国有股的禁售期,不仅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更将使社保基金成为A股市场的“中流砥柱。”

    《实施办法》规定社保基金会转持国有股后,仅享有转持股份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但解学成对记者说,社保基金可以通过长期持有绩优公司股份和减持其他股份来引导市场的主流投资方向,这将对培育中国资本市场健康投资理念起积极推动作用。

    国有股转持政策涉及:

    上市公司131家

    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

    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

    目前市值约835.5亿元 

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

    记者19日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获悉,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详细>>>

新闻分析:启动国有股转持政策意在充实社保基金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19日联合宣布,从即日起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政策旨在从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为应对未来老龄化社会做准备。根据四部门发布的实施办法,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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