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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提前三年实施全省农村农村孕妇住院免费分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6月29日电(记者段博)陕西省决定,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农村实施农村孕妇住院免费分娩,比原计划提前3年实现了全省覆盖。

    2008年5月,作为八大民生工程之一,陕西省提出在25个国家级贫困县实施农村孕妇住院免费分娩试点,并计划2012年在全省农村实现全覆盖。陕西省卫生厅厅长刘少明表示:“2008年前,陕西的农村孕产妇死亡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造成这一情况主要是因为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偏低。”

    今年5月1日起,陕西省决定在全省农村推开这一惠农政策,比原计划提前3年实现了全省覆盖。为保证农村孕产妇的安全,陕西省规定,全省乡镇卫生院不得开展难产、高危孕产妇分娩、剖宫产和晚孕引产业务。

    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工作程序为:提出申请、审核建档、审批及发放免费卡、持免费分娩卡住院、结账报销。孕妇分娩时只要带上住院免费分娩卡、户口本和身份证到住院医院进行登记,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都能在县妇幼保健院审核报销。

    在项目实施中,陕西省把农村免费住院分娩政策与新农合政策有机进行整合,并确定农村孕产妇定点住院分娩机构。在陕北府谷县,当地就确定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11家医院为定点助产医院。根据不同情况,孕产妇将获得600元到2550元不等的补助。在安塞县,为规范各医院的收费,对医疗费用实行限价管理。乡级医院只能承担顺产接生,限价300元一次;县级医院顺产限价500元一次,难产1000元一次,剖宫产2000元一次,顺产、难产、剖宫产费用超出部分由接生医院承担,孕产妇不花一分钱。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陕西省对各县预拨住院分娩总费用,按各县上年住院分娩数实行总量控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由各医院直接冲抵住院分娩费用,降低了资金风险。同时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其管理基层妇幼保健网络的职能,将项目工作与妇幼保健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2008年陕西省财政共安排3783万元专项资金,截至今年4月底,陕西省农村已有4.2万名产妇直接受益,其中全部免费人数占到90.73%,试点县住院分娩率由2007年的89.6%提高到97%,项目地区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8/10万,明显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丹凤县龙驹寨镇罗家村的邢雷、张亚红夫妇的儿子如今已经快一岁了。讲起去年的生产过程,邢家人还是非常开心。邢家是三代单传,在家里生不安全,住进医院,最少得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正当邢家人犹豫不决时,村里的妇幼专干告诉邢家人,丹凤是农村免费分娩首批试点县,到医院生产可以报销。得知这一消息,邢雷夫妇立即收拾东西住进了县妇幼保健院。2008年6月30日,张亚红顺利分娩了一个小男孩。出院后,医院又用救护车将母婴送回家里。不仅母子平安,还没花一分钱。

    陕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实行免费住院分娩,不仅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为农村孕产妇提供了安全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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