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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要求各市州至少建立一个"大学生创业园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6月30日电(记者姚湜 褚晓亮)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更好地促进大学毕业生创业工作,吉林省日前要求各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要在今年9月末以前至少建设一个“大学生创业园区”。

    据悉,吉林省要求各地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各方面为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提供保障。建成的大学生创业园区将为毕业生搭建创业服务、融资和培训平台,各地劳动部门将及时研究解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另外,吉林省对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还将提供多项优惠政策,包括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3年内免收和暂停各类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等。

    目前,吉林省现有的大学生创业园区运行良好。该省首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区”——辽源市东北袜业工业园现有大学生创办的企业21户。截至5月末,21户企业实现产值917万元,实现利润74.5万元,带动就业4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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