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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7·21"煤矿瞒报事故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沙7月24日电(记者 谭剑)记者7月24日从湖南省嘉禾县委、县政府了解到,行廊镇夹木岭煤矿“7·21”煤与瓦斯突出瞒报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已被问责处理。

    嘉禾县委、县政府23日晚研究决定,对行廊镇党委政府、县煤炭局领导班子予以诫勉,责成行廊镇党委政府、县煤炭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行廊镇镇长李经祥给予停职处理,对行廊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镇长李雄、驻矿副镇长彭云锋给予免职,行廊镇驻矿的一般干部也给予了相应处理;对县煤炭局副局长李水保给予免职。同时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对相关部门和行廊镇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据了解,7月21日15时40分,嘉禾县政府接到举报电话,称行廊镇夹木岭煤矿发生一起事故。接到举报后,嘉禾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监、煤炭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调查组于当天下午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勘验,询问了矿长和相关人员,并组织了外围调查,没有发现事故迹象,当事人也没有承认发生事故。

    21日晚,调查组又将煤矿负责人找来问话,跟他讲清瞒报事故的严重后果,煤矿负责人仍坚称没有发生事故。7月22日,调查组再次进矿调查。直到22日17时许,夹木岭煤矿负责人傅剑铮才向县安监局报告事故:7月21日4时30分左右,煤矿井下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死者遗体于22日清晨运至地面。

    另据嘉禾县委宣传部证实,事故发生后,嘉禾县公安机关迅速对夹木岭煤矿相关责任人依法实行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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