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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经济适用房还要适度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5日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8月4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完成投资468亿元。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对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期,武汉“六连号”事件、北京大量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等新闻,引发了社会上对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广泛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晰珉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条件地支持居民拥有住房,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经济适用房在审核、分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侯晰珉认为,经济适用房制度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加强准入和监督管理。各地应当不断健全供应对象的准入审核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程序,严格建设标准和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强化违规处罚力度。同时应当严厉查处骗购经济适用房,以及管理人员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指导各地科学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准确把握低收入群众生活和住房困难的程度,建立部门联动的审核机制,完善准入、退出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优先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分配公正、公平、公开。

    去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的背景下,一些城市减少了经济适用房供应量,长沙、常州、大连等城市采取了货币补贴的供应方式,淮安等城市明确政府和购房对象的产权比例、实行租售并举等。侯晰珉告诉记者,当前有关部门鼓励各地根据国家总体政策、当地住房状况等,因地制宜地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供应对象和管理方式。这些城市的举措都是有益的探索。(王炜)

    6月25日,两名工人在上海浦东三林经济适用房基地施工。当日,上海市政府正式颁布《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共七章、四十九条,重点围绕管理机制、建设机制、供应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系统规定了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事项。 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上海市将出台管理办法确保经济适用房申购公平性

    新华社上海6月25日电(记者叶锋 俞丽虹)如何保证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公平性?25日,《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公布,规定经济适用申购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

    25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在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准入条件,包括户籍年限、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限额、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申购前原有住房转让限制等。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提出申请,并接受经济和住房状况核查。  >>>详细

沈阳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7月23日起发放

    7月23日下午,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首发仪式在皇姑区房产局举行,3户居民成为首批受益者。

    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介绍,截至目前,沈阳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计7431户,已经完成审核的为2713户,沈阳市及各区、县(市)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已经到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可以尽快到所在社区申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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