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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9·2”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原因查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9月10日电(记者 赵仁伟)记者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造成18人死亡10人受伤的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原因现已查明,这次事故是由于危险化学品发泡剂H遇酸性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燃所致。

    9月2日15时35分,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临沂兰山区金兰物流城F3区运恒货运托运部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支队立即调集26部车91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施救,经全力扑救,于16时30分左右将火扑灭。爆燃事故造成18人死亡,10人受伤。目前,伤者病情稳定,部分伤者已痊愈出院。

    事故发生后,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临沂市立即成立了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事故调查处理组,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和化工专家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受临沂市政府的委托,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迅速组织省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部分成员,协助临沂市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经事故原因调查组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化学实验以及鉴定检验,综合分析认定,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原因是危险化学品发泡剂H遇酸性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燃所致。发生爆燃的物质为发泡剂H(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属于一级易燃固体。

    调查组认定,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运恒货运托运部无证经营、违章存放,违法储运危险化学物品,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目前,临沂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对运恒货运托运部主要负责人、江苏宜兴远恒货运配载部主要负责人、临沂雪华经贸有限公司经理等11名责任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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