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我国将产生首批“绿色矿山” 鼓励企业降低污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山东烟台11月8日电(记者姜琳、王立彬)2009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8日在山东烟台举行。记者从论坛获悉,为鼓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一些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走在前列的大型矿山,将有望成为我国首批“绿色矿山”。

    矿石开采会产生大量暂时没有价值的“废渣”,因此在许多矿山都能看见堆积如山的尾矿,不仅占用土地、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还可能产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目前我国矿山尾矿积存量高达200多亿吨,综合利用率却仅有8.3%,远远低于国外先进水平。如何减少污染,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循环利用尾矿资源、变废为宝,是“绿色矿山”考察的重要内容。

    据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李元介绍,“绿色矿山建设暂行办法”“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等相关文件目前已经制定。其中规定,“绿色矿山”的废水重复利用率要超过90%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对取得“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在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持、矿山用地、矿业权获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在发言中也表示,将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获得“绿色矿山”称号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探索实行增值税减免和所得税减免政策。

 
 
 相关链接
· 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3年全国关闭矿山近6万家
· 北京:矿山复产工人必须接受至少24小时安全培训
· 重庆集中开展严查矿山危化品等行业违法生产行为
· 安全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加强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