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8日电(记者 任军川)据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消息,自“家电下乡”政策在内蒙古实施以来,得到广大农牧民的积极响应。截至10月31日,内蒙古家电下乡销售金额达到4亿多元,约有20万农牧户受益。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63家中标销售企业的2447个“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的销售情况良好。截至10月31日,共销售“家电下乡”补贴产品24.63万台,销售金额达4亿多元,农牧民享受补贴资金4000多万元。
其中,赤峰市、通辽市和包头市的家电销售位居全区的前三位,三地销售量和销售额分别占全区“家电下乡”产品的47.87%和48.72%。最受农牧民欢迎的“家电下乡”产品多为冰箱、彩电、洗衣机,这三种产品的销售数量达到了22.78万台,销售额达到3亿多元。
“家电下乡”政策在内蒙古实施以来,农牧民踊跃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有效地刺激了农村消费。但是由于兑付补贴资金的手续复杂,农牧民很难在第一时间拿到补贴资金。截至9月30日,内蒙古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平均兑付率虽然较前几个月提高到79%,但仍然低于全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平均兑付率80%的水平。
为此,呼和浩特、乌海等地已出台“家电下乡”新的兑付暂行办法,规定“销售网点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购买人,可以直接垫付补贴款”,方便农牧民更好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进一步调动广大农牧民购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