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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中国和东盟应该加强合作打击跨国犯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河内11月25日电(新华社记者 李勍 韩乔)第六届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24日至25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议期间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应积极完善有关合作机制,形成对跨国、跨地区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打击合力,有效维护本地区的繁荣稳定。

    在回顾第五届会议以来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的合作成果时,曹建明说,一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加强对话、密切交流、健全机制、拓展合作,共同推动了检察机关友好合作的深入发展。中国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高层积极开展深入的对话,就区域发展形势、区域安全与稳定及时交换看法,强化了开展司法合作的信任基础,相互之间的合作途径得到进一步拓展。

    此外,中国与东盟各国直接司法协助和全面司法互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去年,有关各方达成了建立全面刑事司法互助机制的共识,大大充实了中国和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的内涵,夯实了合作基础。

    曹建明说,本届会议将“加强刑事司法协助合作,有效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作为主题,是推进落实第五次会议关于建立全面司法互助机制倡议的又一务实举措,对中国和东盟各国间司法协助合作的持续开展和不断深化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他说,当前犯罪活动区域化、国际化、组织化的特点并未改变,恐怖主义、国际贩毒、贩卖人口和走私等跨国犯罪活动对本地区稳定和发展构成的严重威胁仍然不容忽视。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司法、检察领域如何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安定繁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曹建明认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司法、检察领域合作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首先,各国检察机关应继续保持高层密切往来,对共同打击跨国、跨地区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对话,求得共识。第二,各国检察机关应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和全面司法互助机制,相互依法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协助,对跨国犯罪形成打击合力。第三,加强反商业贿赂和反洗钱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健康有序的国际金融体系,为保持本地区金融稳定和经济企稳向好势头发挥职能作用。第四,深化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司法合作,共同应对国际贩毒、恐怖主义、海盗以及其他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各方应继续通过信息交流、执法培训和执法协作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提高执法合作水平。

    曹建明说,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是中国与东盟在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基础上开展全面合作的重要对话机制之一。中国检察机关愿积极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充实合作内涵,提升合作层次,共同致力于打击跨国、跨地区犯罪,为维护本地区繁荣稳定、促进各国人民和谐富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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