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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规定要求每所中小学都要设家长委员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2月5日电(记者赵仁伟)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出台规定,要求每所中小学都要设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此举旨在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出台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视学校规模每班推选1至2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成员。中小学应为家长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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