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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与缅甸能源部签中缅原油管道权利义务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安蓓、张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1日宣布,已于近日与缅甸能源部签署中缅原油管道权利与义务协议,明确了中石油作为控股方的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在中缅原油管道建设运营上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规定,缅甸联邦政府授予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对中缅原油管道的特许经营权,并负责管道的建设及运营等。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同时还享有税收减免、原油过境、进出口清关和路权作业等相关权利。协议还规定,缅甸政府保证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对管道的所有权和独家经营权,保障管道安全。

    中缅原油管道是中缅两国合作双赢的又一具体体现。管道起点位于缅甸西海岸马德岛,经缅甸若开邦、马圭省、曼德勒省和掸邦,从云南瑞丽进入中国,在缅甸境内全长771公里。

    中缅双方于今年6月签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缅甸联邦能源部关于开发、运营和管理中缅原油管道项目的谅解备忘录》。项目包括原油管道、储运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在缅甸马德岛建设的一个可从超大型油轮卸载原油的码头和终端及附近建设的原油储运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双方同意由中石油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原油管道项目,管道设计能力是220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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