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6日电(记者李泽兵)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部门大力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全年累计筹集救助资金3800多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35741人次,其中一次性救助21356人,一次性人均救助1605元,被录取的贫困大学生全部顺利入学。
据内蒙古民政厅介绍,内蒙古整合社会资源,多方筹集资金,认真兑现党委、政府“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各级政府在救助贫困大学生过程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自治区财政拿出800万元补助资金,盟市筹资929万元,旗县(市、区)财政投入1438万元,三级筹集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3167万元,占救助资金总额的83%。各级民政部门还注意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为贫困大学生捐赠600多万元。
为保证贫困大学生如期入学,并能顺利完成学业,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做好入学前一次性救助与入学后后续救助的“无缝对接”。目前,内蒙古已将19560名贫困大学生纳入城乡低保,享受低保最高类别待遇,直至完成学业。
民政部门将每个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情况出具证明材料,介绍到所在学校,为他们入校后办理助学贷款、进行勤工俭学打开“绿色通道”。此外,民政部门还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妇联、工会等部门协调,为贫困大学生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经济收入,尽可能地改善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