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月8日电(记者焦国栋)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09年山东共销售38.46万台家电以旧换新产品,直接拉动消费14.77亿元。其中,电视机以旧换新销量最高,占山东家电以旧换新产品总销量的43%。
为拉动内需,减少环境污染,我国自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先期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9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
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对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给予补贴上限范围之内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同时对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给予运费补贴。
山东自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有效激发了家电市场销售潜力。据统计,2009年山东共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38.46万台,销售额14.77亿元。其中,电视机以旧换新最受消费者青睐,占全省家电以旧换新产品总销量的43%。冰箱和洗衣机以旧换新也颇受山东消费者欢迎,销量分别达到5.93万台和5.84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