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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0年起公安民警执法行为将接受全程监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石家庄1月9日电(记者朱峰)从2010年起,河北省各级公安机关所有向群众提供报警、咨询、投诉服务的电话都要实行录音,执法地点一律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对民警执法和服务行为的全程监督。

    据河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张存信介绍,今年河北省公安部门将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固定执法场所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民警执法行为要受全程监督。所有接警室、候问室、讯问室、交警岗点以及看守所提审室等场所和户籍室、办证大厅等窗口办证部门,一律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信号接入各级监控中心,由各级督察部门对值班人员、侦查人员、窗口人员的执法和服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民警执法和服务行为的全程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执法和服务中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地规范民警的执法和服务行为。

    为实现“阳光警务”,河北省公安机关将为一线执法民警配齐数码录音录像设备,对接处警、现场处罚、现场处置、勘验检查等活动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对重大案件的审讯,一律制作全景式视听资料,还原审讯现场,保证证据效力,避免无理投诉,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办案中形成的笔录材料、法律文书要全部采用标准执法软件制作,并形成电子案卷归档备查。

    河北省各级公安机关还将在互联网门户网页上建立网上举报信箱,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发现有执法过错的民警和案件,将坚决纠正,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检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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