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月18日电(记者 王骏勇)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1月至2008年5月,陈少勇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福建森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个单位和薛世平等十五名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案发后,陈少勇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少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陈少勇受贿的数额和情节,考虑其在被调查期间能够主动坦白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并于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
· 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用受贿赃款“理财”属洗钱
· 上海“炒房处长”陶建国受贿29套房被判无期徒刑
· 山西水利厅原副厅长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被起诉
· 上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严舜钧涉嫌受贿在上海受审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