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2月25日电(记者连振祥)甘肃省日前确定了2010年的立法计划:将进行77项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和调研。这项立法计划紧密围绕甘肃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涉及就业、生态、农业综合开发等诸多方面。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2010年的立法计划,是甘肃省政府与甘肃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的,甘肃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日前讨论通过了这项立法计划,下发各部门实施。
在甘肃今年的立法计划中,地方性法规类,出台、修订和废止项目的有8项,预备和调研的项目有37项。省级政府规章类,出台、修订和废止的项目有8项,预备和调研的有24项。
甘肃省要求,在起草和审查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数字准。要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使立法进程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确保出台的法规、规章能够充分体现公众意愿,切实维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