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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改革成效显著 近六成林地确权到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集体林改全面展开 近六成集体林地确权到户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 刘羊旸)2009年,党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从全国情况看,虽然林改在全国铺开的时间还不算长,但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明显的。集体林区造林面积大幅增加,农民群众得到巨大实惠,农村经济社会得到明显发展。”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谈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表示。

    植树护林忙 山绿林更茂

    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为农民的宝贵资产。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目前,全国已确权林地面积15.14亿亩,占集体林地近60%,发证面积11.36亿亩,占已确权面积的75%。

    林农拿到林权证,吃下了“定心丸”,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区展现出家家户户齐动员、热火朝天干林业的景象。各种专业造林队、林业联合公司、林业合作社等雨后春笋般地兴起。不少地方,社会造林正逐步取代以政府和部门造林为主的模式,壮大成为主力。江西省2005年以来,社会造林面积逐年增加,且占每年造林总面积的70%以上。

    通过林改,集体林区造林面积大幅增加。来自国家林业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河南省造林面积达715万亩,江西省560万亩,山西省345万亩,均创历史新高。

    广大农民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林改开展较早的福建省、江西省,5年内森林蓄积量每公顷分别增加6.9立方米和6.8立方米。

    林改后,不但没有出现过去担心的乱砍滥伐情况,反而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护林、精心护林的可喜现象。农民群众每天进山经营和巡护,有的还搭了护林棚晚上守护,有的装了电子眼24小时监控。

    林改后,防火、防虫都成了林农“自家的事”,他们比谁都上心。江西省铜鼓县大槽口村村民自发成立了“三防”协会,组建森林管护巡逻队、森林消防队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队。村民陈小明说:“以前村民只有管护责任,没有收益权利,现在山林是自己的了,管护起来当然更有劲了。” 据统计,2009年,全国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比2008年分别下降38.4%和18.4%。

    让利减负惠民 创业增收富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近9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林改坚持让利于民,保证农民的利益,确保农民在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和林业生产经营利益分配上均能得“大头”。

    据贾治邦介绍,我国集体林地面积为27.37亿亩,森林蓄积量为45.74亿立方米,价值高达数万亿元。通过林改,这些资源分到农民手中,变成了他们自家的财产。陕西省宁陕县有集体林306万亩,蓄积量943万立方米,林改后全县每户分得林地186亩,蓄积量558立方米,户均资产达50多万元。

    林改取消了各种涉林乱收费,落实了各种政策性让利;再加上农民通过精心经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农民收入显著增加。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19个省区市林改县的农民人均年收入超过5000元,明显高于非林改县。

    常年在外打工的甘肃省合水县农民胡振东,林改后买下105亩林地的林下放养权,和自家的15亩林地连片开发,搞起了规模养鸡。他投资36万元,养殖生态肉鸡4万只,年创产值120多万元,利润45万元以上。

    “在基层农村,像这样通过林改使农民致富的例子比比皆是。”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说。

    同时,林改还有力促进了农民的就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确权到户的林地,为农民提供了3689万个就业岗位。湖南、江西两省分别有120.5万和113万农民工返乡务林,呈现出“城里下岗、山上创业”“一户承包、全家就业”的可喜局面。

    助推林业产业 发展生态经济

    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加快了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为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林业产业和生态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加速器。

    近年来,在中央和各地林业投融资政策的带动下,林业投资大幅度增加。仅2009年,中央林业投入达到691.7亿元,增幅13.9%,再创历史新高。

    在推进林改过程中,林地林木作为资产进行流转,用作抵押货款进行融资,实现了森林从“活的资源”向“活的资金”转变。目前,全国已建立林权管理交易服务机构480多个,集体林流转面积7270万亩,流转金额192亿元,林权抵押面积2260万亩,获得贷款132亿元。

    通过林地林木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获得了林业发展的启动资金,为森林培育、育种育苗、森林旅游、经济林果、竹藤花卉等一批支柱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带动了林业产业及加工业、运输业、养殖业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据了解,2009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1.58万亿元,同比增长9.8%,是2004年总产值的2.29倍。

    改善农村福利 化解林权纠纷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林改大大改善了农村福利。在林改中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不再满足于“个人的小富”,而开始将眼光转向村寨的建设。饮水、行路、用电、文化、教育、卫生等,他们一项也不愿落下,自来水通到家里,柏油路铺进村寨,学校、文化馆窗明几净,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也得到逐步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林改化解了多年的林权纠纷,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集体林地界限不明、权属不清,关系错综复杂、民间纠纷不断。林改中,各地认真排查纠纷,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量的林权纠纷得到化解。据对19个省区市的统计,林改以来已解决各类山林纠纷57万多起,调处率为83.8%,有效消除了农村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这次林改,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干部普遍深入、群众广泛参与。” 张蕾说,基层干部与村民群众朝夕相处、打成一片,不但进一步熟悉了民情,与群众加深了感情,还增强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林改使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

贾治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让党放心 让农民得利

    1月23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厅局长座谈会在广州举行。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出成效,做到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留后患不留隐忧,让党放心,让农民得利。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印红、孙扎根,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出席会议。 详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春风吹来万户忙。早春的神州大地特别是南方地区,群山添新绿,沉寂的山林又开始活跃起来,山乡大地不时可见林农植树造林的身影。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明确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集体林区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最新的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有林地中个体经营的面积比例达到32.08%,比5年前上升11.39个百分点,个体经营的人工林、未成林造林地分别占全国的59.21%和68.51%,农民已经成为我国林业建设的骨干力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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