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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共场所全面控烟 条例执行落实需突破阻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3月1日电(记者 仇逸)《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为上海打造“无烟世博”创造了法律基础。记者在上海市政府机关大楼、南京路步行街等地看到,控烟已经成为大多数市民的共同选择,然而条例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要有力且持续的执法、监督,需要突破健康认知、个人习惯、社会氛围等阻力。

    根据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网吧、电梯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此外,中大型餐厅、星级宾馆、游艺厅等娱乐场所部分禁烟。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要求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禁烟。

    记者1日在上海市政府机关大楼门卫、电梯间、会议室和走廊等处看到,这些场所都做到了彻底“无烟”,撤除了烟灰缸等烟具。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与服务监管处处长罗钰告诉记者:“实在难熬的人可以到大楼两端设立的吸烟点或者室外去吸烟,距离办公区域很远。”

    南京路上的新雅粤菜馆是首批获得上海市“文明餐饮”和市“健康单位”称号的单位之一,早在2006年这家单位就开展了控烟工作,并在2楼辟出“禁烟”包房。目前新雅粤菜馆已将禁烟区域扩大为餐厅营业面积的50%,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并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烟制度,将控烟工作与员工个人绩效考评相结合,在职工培训课程中增加控烟内容,着重传授控烟知识、方法和劝阻吸烟的技巧等。但是记者同时也在南京路步行街上发现,边走边吸的“游烟”现象屡见不鲜。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副主任李忠阳表示:“上海的控烟条例制定和颁布以来,不少人表示担忧,因为社会习惯根深蒂固、执法力量弱、取证难等,但是,只要我们立法机构、执行机构能带头、自己真正做到,法规就一定能落实到位。”

    记者了解到,基于“法不责众”、香烟是社交媒介等心态,条例可操作性,执行难、特别是处罚难一直是困扰着上海控烟工作的焦点问题。上海是全国最早颁布控烟政府条例的城市之一,现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1997年修正后重新发布,影剧院等8大类场所被列为禁烟场所,但是由于具体执行上存在薄弱环节,烟草危害一直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上海市有90%以上的市民表示在不同程度上处于被动接触烟草烟雾的环境中,还有47.6%的学生表示在家中遭受被动吸烟之害。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瞿钧表示:控烟涉及面广,法规的有效执行必然会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他还表示,根据国家的规定,执法部门的罚没款都将收缴国库。

    “我们将从今天开始对条例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包括知晓率等。”上海市健康教育所、市控烟办负责人张立强说,“客观地说,考虑到法规的可操作性,上海还没有做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规定的全面无烟,即所有3面有围墙、有屋顶的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还是以倡导、劝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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