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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通过提高劳务工待遇等措施缓解“用工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深圳3月2日电(记者 吴俊)面对春节后深圳面临的“用工荒”严峻形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目前的“用工荒”是“一种季节性、阶段性的现象”。深圳将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提高工资待遇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增强深圳的就业吸引力,缓解“用工荒”。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的测算表明,深圳春节后用工缺口约为20万人。这是深圳经济在金融危机之后逐步企稳回升、区域间竞争加剧、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是一种季节性、阶段性的现象,也是市场调节配置人力资源的正常反应。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较为旺盛,用工缺口比较明显。从用工需求的产业构成看,当前第一、二、三产业的用工需求所占比重依次为1.4%、58.8%、39.8%,第二产业的用工需求仍占主体地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要解决深圳部分行业企业的阶段性用工短缺,一方面要依靠市场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积极调控和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增强对劳务工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针对部分企业待遇不高的问题,该局将组织开展调研,考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可行性,引导企业合理提高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圳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08年,标准为特区内1000元/月,特区外900元/月。2005年至2008年深圳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上调15%左右,预计今年的提高标准不低于10%。

    记者了解到,深圳还将通过改善劳务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劳务工子女就学提供便利等一系列措施,改善劳务工的就业环境。还将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各个方面,包括就业登记办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控,确保劳务工享受应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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