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3月10日电(王猛、张强)记者10日从吉林省环保厅获悉,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吉林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效果显著,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村、镇、示范区总数已达15个,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数量也有15个。
近年来,吉林省环保厅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的重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2008年、2009年,吉林省共获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32万元,其中“以奖促治”资金4502万元,用于全省52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530万元,用于10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
吉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整治村庄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一些综合整治项目实现了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据悉,2010年,吉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考核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