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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3年内建21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3月11日电(记者涂洪长)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拟在3年内建立21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据了解,示范区主要是出口食品农产品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县、区为单位,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为实施对象,将相关产品的所有注册、备案基地纳入示范管理。21个示范区涵盖该省大部分传统大宗出口食品农产品,涉及鳗鱼、蛋制品、胡萝卜、罗非鱼、蜜柚、麻笋、黑木耳、对虾、海捕水产品、茶叶、柑橘、蔬菜、禽肉、畜肉、大黄鱼等15类特色农产品。

    示范区建设将采取“1种形式+4个体系”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综合管理模式,即推行“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种养基地为基础、以标准为核心”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福建力争通过3年的建设,使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主产区均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农业投入品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种植、养殖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明显提升;带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龙头、品牌企业。

    福建山海资源丰富,气候生态良好,外向型农业发展迅速,是中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重点省份。2009年全省农产品出口达34.2亿美元,出口总量位居全国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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