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4日电(记者 关俏俏)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10年以来,已累计投资13.34亿元,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初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绿洲生态安全体系。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获悉,天然林保护工程实现了新疆山区天然林面积、蓄积和覆盖率“三增长”。截至目前,新疆林区面积已达328.98万公顷,林木蓄积量达25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8.94%。
自2005年开始,新疆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截至2009年底,已累计调减木材产量223.6万立方米。“九五”至“十五”期间,新疆天然林木材产量已由每年28万立方米减至8万立方米,72%的下调幅度成为全国天然林木材采伐减幅第一。
此外,2009年新疆还落实了7200余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并完成投资2200余万元,使林区职工生活得到改善。
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张小平表示,今年作为首期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工程到期后政策调整的关键一年,尤其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后续产业发展。
2006年,自治区安排资金2620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续产业发展。目前,确定的20个后续产业项目以及后续产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据了解,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主要集中在天山和阿尔泰山林区,分布在10个地州、26个县市的29个山区林场和2个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