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4月16日电(记者 王炳坤、石庆伟)16日上午,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行政负责人,在沈阳签署了《东北四省区合作框架协议》和一系列重大合作项目,正式建立区域合作行政首长协商机制,重点在大生态、大交通、大电网、大开放等四大领域开展合作,力推东北区域形成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国家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快速发展,这一些区日益成长为继“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之后的又一个极具潜力的经济增长极。国内其他经济圈在推进一体化进程中,一个有益经验就是建立行政首长协商机制。为顺应东北区域一体化形势和加快全面振兴步伐,东北四省区本着“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优势互补”等原则,正式确定了以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协商机制,打造区域协作又一范例。
东北四省区在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中,确定重点推进东北地区大生态、大交通、大电网、大开放四个领域一体化建设,在规划制定、能源生态、对外开放等十几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一批对一体化进程具有牵动作用的大型合作项目被确定实施,其中有联合建设全国最大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联合对总面积达4.1亿亩的科尔沁沙地及其周边生态脆弱地区进行综合治理,联合开发利用松花江、嫩江、鸭绿江等跨省河流及联合开展污染防治,规划斥资数千亿元建设中蒙、中俄国际铁路大通道和东北能源南送大通道,完善东北地区统一的智能电网等。
东北四省区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交流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十二五”规划思路,确定把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为本省区“十二五”规划重要内容,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消除地方保护壁垒,建立无歧视的共同市场,力求在具有牵动作用的合作项目上先行突破,加快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
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将采取“联合举办、轮流承办”方式,每年举行一次,由东北四省区人民政府省长(主席)参加,邀请四省区党委书记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