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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三支一扶"4月启动 将招2万名高校毕业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赵超)记者从20日举行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联合实施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将于4月在全国各地启动,国家计划招募2万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指出,2010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630万人,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作用,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八部门要求,各地要于4月启动招募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招募。在招募过程中,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就乙肝项目检测作出的有关要求,取消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

    八部门还要求,各地要扎实做好岗前培训,使“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前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从而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于2006年开始实施,主要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2010年起中央财政为“三支一扶”大学生设立补助专项经费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赵超)在20日举行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表示,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设立补助专项经费,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补助。

    据介绍,“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要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中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东部地区的费用按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不足部分及各省超出中央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

    李勇表示,各地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渠道,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下达前,各地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工作、生活补贴按期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现象。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于2006年开始实施,主要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八部门要求全力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就业工作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赵超)记者20日从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中组部等八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落实各项政策,全力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就业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问题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考虑,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设“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业绿色通道窗口,为服务期满大学生提供公共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已经出台的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渠道的畅通。

    八部门还要求各地做好相关政策衔接。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于2006年开始实施,主要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2009年全国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5360名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赵超)记者从20日举行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2009年全国共招募3536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介绍,在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中,支教12701人,支农9302人,支医10237人,扶贫3120人。新招募人员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达1060人,约占3%;本科学历的17680人,占50%。

    2009年,各地结合实际逐步完善了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和服务。在建立起日常考评制度和年终考核制度的同时,利用“三支一扶”大学生QQ群、“短信通知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为大学生提供悉心服务。

    去年,各地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不断推动政策落实,普遍提高了大学生的待遇水平,制定了经费管理规定,确保了补贴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张小建表示,目前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就业的政策体系已经建立,不少地方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就业率达到85%以上,还有的地方规定为服务期满愿意留下工作的大学生全部落实了工作岗位和编制,解决了期满人员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了在岗大学生的积极性。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于2006年开始实施,主要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新闻背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赵超)2006年3月,中组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正式实施。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

    从每年的4月开始,有关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完成招募工作的汇总计划、组织招募、确定人选以及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在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各地及有关部门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鼓励他们扎根基层。按照要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优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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