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青海省进一步规范玉树地震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宁4月28日电(记者 钱荣)为确保抗震救灾物资发放公开、公平、公正,青海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规范玉树地震灾区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

    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通知》要求,玉树州及所属各县民政部门要明确救灾物资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救灾物资的出入库登记、验收、保管,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救灾物资的收、发、存制度和操作流程。

    在救灾物资的出入库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台账,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接收物资时,对物资的种类、品名、规格、数量、折价金额、捐赠人及受赠时间进行准确详细的登记,并由验收员或库管员签字确认。做好凭证管理工作,在接收救灾物资时,要向捐赠人出具凭证,在发出物资时,还要及时取得州、县、乡、村或个人签收的回执或收条。

    在统计工作方面,要求及时统计救灾物资当日接收数量、品名和折价金额,累计接收数量、品名和折价金额;救灾物资当日发放灾区数量、品名和折价金额,累计发放数量、品名和折价金额;各类救灾物资结余数量等。库存物资要妥善保管,归类存放,防止过期变质。贵重物资还应建立卡片,标明出入库时间、来源、去向和数量,确保物资安全。对有保质期的救灾物资经审核批准后,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通知》还强调,玉树州及所属各县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工作,加强救灾物资接收、发放、使用和存放的跟踪检查监督,切实提高救灾物资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好救灾物资的使用功能。对于违反规定程序接收、发放、使用、管理救灾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截至4月27日16时,青海省民政厅、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外事办共接收捐赠款物(折价)总计77493.06万元。

 
 
 相关链接
· 近6万顶棉帐篷和大量救灾物资抵达玉树地震灾区
· 玉树地震:截至24日全国铁路抢运救灾物资1346车
· 商务部救灾物资到位 恢复工作启动
· 铁道部:截至21日12时铁路运输救灾物资1164车
· 青藏铁路公安:加强保卫 确保救灾物资安全转运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