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5月22日电(记者 侯建森)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获悉,2010年海南省公安法制工作将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多措并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首先,加强对执法“顽症”的整治。重点整治那些影响公正廉洁、影响警民和谐关系、久治不愈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立案、撤案不规范,案件久拖不决,制作笔录、调查取证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滥用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保证金收缴和管理不规范,行政处罚量罚随意性大,伤害案件处理不公,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以及个别民警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第二,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结合海南省公安工作实际,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带动整个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三,改进执法方式,民警执勤执法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第四,加强执法管理体系建设,针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规律、特点,把完善执法制度和确保制度落实的措施紧密结合,把现有的管理措施连成体系,相互衔接、协调,实现执法管理的实时化、动态化和经常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对每一个民警工作状况的科学评价体系,要把执法监督和考评的结果与单位和民警的晋升、奖惩紧密挂钩,实现执法管理与队伍管理的有效衔接。
第五,抓好执法改革创新,一是抓好执法监督创新,二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创新,三是抓好执法效能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