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6月7日电(记者 李劲峰)贵州省规定,各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应注重从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
记者从贵州省委组织部了解到,贵州省在贯彻《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贵州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选拔领导干部要注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经历互补,既要注重专业知识,又要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同时注重与岗位需求和班子结构需要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应注重从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同时注重从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中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逐步提高省、市两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的比例,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
贵州省委还明确,各级党政机构应结合换届和届中调整,有计划地从农村、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