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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7月2日电(记者 赵叶苹)海南省林业局2日称,截至7月1日,海南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全省外业勘界测量面积完成率99.09%,发证完成率92.67%。

    海南全省集体林地面积1141.69万亩,涉及18个市县、202个乡镇、2499个村委会、22059个村民小组、481万农业人口。截至7月1日,全省已完成外业勘界测量面积1131.67万亩,完成率99.09%;通过村民小组林改方案20999个,占任务的95.72%;确权发证面积953.84万亩,完成率93.2 %,发证宗数97.71万宗、发放林权证52.53万本,涉及农户55.03万户。

    海南省自2007年11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用不到3年时间破解诸多历史难题,取得主体改革基本完成的较大成绩,得到国家林业局的肯定。今年4月14日,国家林业局在海口召开全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时,向全国各省(市、区)推广海南在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上的成功经验。

    海南省林改办常务副主任、省林业局巡视员秦忠文说,海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成绩,主要是坚持高位推动和依法办事、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规范操作,直面矛盾纠纷;各市县三级书记抓林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林业局局长深入基层具体抓;各级林改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并保证了经费、人员、设备及时到位。

    在大力做好林改主体改革的同时,海南还积极推出林改配套改革政策,今年上半年草拟了支持林业发展和林权改革的5个指导性意见,计划下半年出台;指导各市县建立林业服务平台,澄迈、昌江、屯昌、儋州、五指山已成立林业服务中心,中心下设8个服务窗口,目前正在着手建立海南省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在屯昌县部署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等形式,全面落实农民的经营权,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581户林农用林权证抵押贷款4506.6万元。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海南将进一步规范林改各项工作,加快配套改革步伐,及时整改林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质量和成效,保证改革成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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