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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准确的人口数据是科学决策的基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准确的人口数据是科学决策的基础
——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专访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周婷玉)2010年全球许多国家都要进行人口普查,我国也要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什么要进行人口普查?“六普”有何新做法、又有哪些新困难?人口计生系统将在人口普查中发挥什么作用?在第21个世界人口日之际,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就上述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六普”关系“十二五”规划制定和长远政策选择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各国采集人口信息最基本的方法,对国家管理、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于学军指出,目前,我国正值“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期间,迫切需要全面、客观、可靠的数据支撑。通过“六普”,可以了解2000年以来人口的数量和结构变化,同时也为把握未来人口发展变动趋势以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在这一关键发展时期,进行全国人口普查不但关系到“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也关系到长远的政策选择。

    “我们对‘六普’充满期待。”于学军说,“人口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处于基础地位。只有把人口基础数据搞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才能做出科学的决策,促进科学的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六普”有三大新做法 面临五大困难

    与以往相比,“六普”有哪些新做法?对此,于学军介绍说,此次人口普查延续了过去的基本做法,但有几个不同之处:一是这次普查将居住在中国内地的港澳台和外国人也纳入普查范围;二是流动人口既在流入地登记,也在流出地登记;三是增加了住房等方面的项目。“这些新变动增加了普查的工作量。”他说。

    相比“五普”,“六普”的困难也会更大:一是与2000年“五普”相比,流动人口增加了5000万以上;二是由于城市化速度加快,人户分离现象进一步增多;三是由于行政区划改革,使得行政区划、小区的划分边界有所变化,难以把握;四是普查对象保护隐私意识进一步增强,配合程度低,入户登记难;五是个别地方存在故意瞒报或多报人口数量的问题。

    除了流动人口外,低龄人口,特别是学龄前人口不及时进行户口登记、新生婴儿死亡不及时申报以及老年人口死亡后户口未能及时注销等现象,也是人口普查的难点,在人口普查中要特别注意着力解决这些人群的登记问题。

    于学军认为,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处于转型阶段,仅靠10年一次、在一个时点上进行的人口普查不能及时反映人口变化的动态,无法满足制定重大规划、政策对人口信息的需求。因此,应该做好各部门日常的人口统计工作,特别是要打破部门界限,实行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人口信息交流共享制度,充分开发和利用不同部门收集的人口信息。

    同时,于学军指出,“六普”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此前5次人口普查的经验将应用于“六普”。特别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对人口普查的目的、任务和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权利、义务等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格界定,为“六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信息技术日益发展,也为普查提供了技术保障。

    发挥人口计生网络优势配合“六普”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完成“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拟定国家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等法定职能,必须基于准确的人口信息。于学军指出,人口计生网络“横到边,纵到底”,城乡社区都有信息采集员,熟悉基层情况,数据变更时效性较高,信息变更也较快。人口计生系统正逐步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绝大部分地方实现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省级全员人口信息集中管理。

    于学军介绍说,去年以来,为配合“六普”的开展,国家人口计生委就开始部署有关工作:一是与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国家统计局一起下发文件,要求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瞒报漏报问题。

    二是向全系统转发通知,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不得因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影响户口登记。

    三是为做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从2009年11月开始组织各地对0到9岁低龄人口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工作,现已将全部个案信息纳入各地全员人口数据库中。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与公安部门、统计部门进行人口信息共享,将最新的基础人口信息提供给公安部门、统计部门,支持户口整顿和人口普查工作。

    在2010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来临之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向全国发出倡议,提出了在人口普查中“人人都很重要”、“人人都有贡献”的口号,提高全民参与人口普查的责任意识。同时,启动了“人口计生阳光统计行动”,为“六普”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颁布:不得谎报瞒报拒报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刘铮)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颁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方案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详细阅读

马建堂:狠抓落实 全力以赴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近日在江苏省督查人口普查工作时指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已进入临战状态,务必振奋精神,强化责任,全力以赴,狠抓普查经费落实,狠抓普查队伍组建,狠抓人口信息基础资料建设,狠抓普查宣传动员,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登记打下坚实的基础。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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