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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各市签订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7月30日电(记者王志伟)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29日与各市签订《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状》,将完成防治艾滋病年度工作任务作为评价各市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当日举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透露,这标志着广西已经全面启动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

    截至今年6月30日,广西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共57356例,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0066例,艾滋病人17290例,死亡10858例。目前,广西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居前5位的市依次是柳州、南宁、钦州、贺州、贵港。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2010年3月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决定》和《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为期5年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打一场防治艾滋病的攻坚战争,坚决遏制艾滋病在广西的流行势头。

    广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包括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艾滋病医疗救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艾滋病社会救助、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10个专项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将投入5000万元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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